201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(部分)即日起面向全省公开招标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的要求
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我省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贯彻落实“五大发展理念”,对接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融入长江经济带,推进“精准扶贫”,实施“一带一部”战略,实现“三量齐升”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,深入开展战略性、对策性、前瞻性研究,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献智献策,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积极贡献。
二、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
本次招标共设立19个项目(见附件1),每个项目确定一项中标,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。
三、投标者资质
1.课题组成员应由社科研究单位、高等院校(省委党校)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构成,其中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所占的比例不低于30%。
2.课题负责人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,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,学风优良,责任心强;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,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;一个课题只能有1名负责人。在研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、负责人,一般不作为本次重大招标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参与投标。
3.课题组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,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,须有较丰富的、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,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能够直面现实、深入思考和研究相关问题,拿出具有应用价值的成果。
四、投标课题要求
1.围绕本公告发布的重大招标项目,聚焦我省改革发展实践,体现有限研究目标,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,凸显实际应用价值,精益求精设计标书。
2.课题研究要求深入实际、充分调研、科学论证,注重针对性、建设性和启发性。要把研究结论、对策建议建立在符合实情和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基础之上,切实提高建言献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
3.本次重大招标项目的应用性和时效性要求高,9月15日前,集中推出一批阶段性的研究成果;10月底前完成研究任务。作为激励措施,对已刊发《社科成果要报》和获得省领导批示、为决策采纳的研究成果,将作为课题结项的重要依据。
五、投标纪律要求
1.投标者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,加强课题论证,保证申报质量。
2.投标者要发扬崇尚精品、严谨治学、注重诚信、讲究责任的优良学风,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严格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。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,立即取消参评资格,如获中标一律撤项,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。
六、投标材料
1.投标者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书和活页(见附件2、3),用计算机填写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一式7份、活页一式5份。
2、申请书、活页及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539880723@qq.com中。
3、申报时间:7月14日。其余时间不受理。
联系人:王仙花
电话:539880723 18670356059
邮箱:539880723@qq.com
社会科学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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